问题 | 法院传票都是以什么方式 |
释义 | 一、法院传票都是以什么方式 法院传票都是采取以下方式: 1.直接送达: 是指法院通过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或传票直接送达到收件人手中,不通过别人转交或其他环节。 送达回证由当事人直接签字。 2.留置送达: 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时。 将传票放在代收人或收件人住处的一种手段送达方式。 留置要求必须为当事人拒绝接受时使用,可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如果找不到人,不能采用该方式。 3.邮寄送达: 是指通过国家邮政局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传票邮寄送达一般采用邮政局EMS具有法律效力。 4.委托送达: 是指依据程序法规定,委托有关部门向收件人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二、法院的传票有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传票应载明的内容有: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三、法院传票收到后不出庭怎么办 法院传票不去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3.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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