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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服医疗鉴定怎么处理
释义
    一、不服医疗鉴定怎么处理
    不服医疗鉴定处理方法是: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鉴定需要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鉴定后分为几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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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