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到家暴起诉离婚如何办 |
释义 | 一、受到家暴起诉离婚如何办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受到家暴起诉离婚的证据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伤情鉴定意见。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家暴的证据。 6.照片与视频。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 三、受到家暴起诉离婚谁通知开庭 受到家暴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通知开庭,一般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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