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上诉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上诉流程怎么走 上诉作为行政诉讼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程序性特征明显。 1.上诉人必须是适格的,即参与第一审程序的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所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必须是按法律规定可以提出上诉的。 3.上诉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具体来说,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则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4.必须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后者需在5日内转交上诉状给原审法院。 二、上诉受理的条件 上诉的受理环节涉及严格的法律程序。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必须进行审查,对于内容有欠缺的上诉状,应限期补正。 内容完整的上诉状需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并给予其1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机会。无论被上诉人是否提出答辩状,都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程序。 原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及全部案卷报送给第二审法院。 第二审法院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上诉应予以受理,反之则裁定不予受理。一旦上诉被受理,案件便进入第二审程序。 ![]() 三、第二审程序的特征 在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具有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 最关键的一点是,被诉行政机关在第二审程序中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这一规定确保了诉讼的稳定性和预见性,避免了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确定因素,保障了当事人的法律利益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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