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高利借贷怎么界定 |
释义 | 一、民间高利借贷的法律界定 民间高利借贷通常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进行界定。 1.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出一定的范围,一旦超出,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前期借款结算后的利息不得计入后期本金,除非前期利率未超过规定的上限。 3.此外,如果借款人应支付的本息之和超出了初次借款本金与基于四倍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这一规定明确界定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并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法律后果。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中利息的约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果未对利息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通常被视为无需支付利息。 2.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果利息约定不明,法院可依据合同内容及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 3.重要的是,《民法典》明确禁止复利的获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任何超出部分的利息都不受法律保护。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八条对逾期利率的约定也做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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