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     1.当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存在异议时,需要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的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首次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二、提供鉴定所需材料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鉴定事由;     2.鉴定结论及其依据,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3.鉴定时间。     诊断鉴定书加盖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印章。     对职业病鉴定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专业律师团队随时为您提供法律指导,确保您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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