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
| 释义 |
根据共同犯罪能否任意构成,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能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如盗窃罪,既可以由一个人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对任意共同犯罪,应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具体犯罪的规定并结合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 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才能构成的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聚众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317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需要指出的是,聚众性犯罪不完全属于共同犯罪,只有既处罚首要分子,也处罚其他积极参加者或者一般参加者的聚众性犯罪才属于共同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性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1条第1款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二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如刑法第120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对必要的共同犯罪,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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