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赔偿的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工伤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被申请人身份材料: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可能需要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 6.送达地址确认书: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提交工伤认定表 1.在申请工伤赔偿时,还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2.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同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申请。 ![]() 三、工伤后申请时效 1.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双方都可以在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如果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4.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会中止。 5.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请注意,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你有过工伤赔偿的经历吗?你觉得申请过程中有哪些环节需要特别注意?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或者向法律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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