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指哪个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     1.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法律网提醒,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哪些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员工滥用职权怎么办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