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法院会怎样量刑 |
释义 | 一、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法院会怎样量刑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中“劣药”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劣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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