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随便看
验收带装修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双学区房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备案后可以更改吗
购房原始发票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房管局撤销备案需要什么条件与手续
房管局备案能撤销吗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还建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还建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还建房买卖合同怎么进行公证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买小产权房没有自建房合同怎么办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如何降低购买到抵押商品房的风险
商品房订购单是合同吗,有没有法律效益
什么是商品房开口费,收取开口费合法吗
什么是还建房,还建房与商品房哪个好
家庭建房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商品房交房要交多少钱,有哪些费用
2020最新购房违约责任怎么确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2020最新买房怎么计算违约金
购房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2020最新购房合同中怎么约定违约金
极权主义
极端危难
极端残酷的武器
构成权利的法律事实
枉入人徒年
林业系统公安机关
林业警察
林仁栋
林则徐
林区津贴
林和记案
林文忠公政书
林文雄
林景仁
林纪东
林纪东
林肯
枢垣记略
枢密使
枢密国务会议
枢密大臣
枢密院
枢密院
枢密院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13 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