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随便看
劳动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
签完合同买方避而不见
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欠钱能去法院起诉吗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法人必须去么
营业执照可以改法人名字吗
劳动仲裁不去开庭会怎么样
劳动仲裁不服怎么起诉对方
公司欠款能起诉股东吗
企业被起诉可以变更股东吗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吗
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刑
斗殴轻伤刑法怎么判的
营业执照可以更改店名吗
欠钱的人在国外起诉他有用吗
营业执照能更改法人吗
开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汽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最新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要如何处罚
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
锅炉制造许可证的更换
锅炉制造许可证的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锅炉安全
锉削痕迹
锐器伤
错告
错告
错误
锦衣卫
锯割痕迹
锾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6 23: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