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况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有下列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处所说的原告所在地,指原告所在、经常居住地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定节假日调休还有三倍工资吗
职工工伤伤残级别补助标准
担保人没签字算不算担保
擅自转租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吗
担保人没签字在法律上生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公证
主权债务违约是什么意思
房租合同签了一年,现在不想住可以退钱吗?
贷款居间合同违法吗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能转让吗
村民集资的钱是公款吗
辞退补贴怎么交个税
国家征地补偿款怎样分
物业合同无效的情形
上海买卖二手房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刑法王晓伟如何
休庭后需要补充证据多久在开庭
休庭之后多久会宣判
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保释金能拿回来吗
彩礼什么时候给女方
赡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法律规定
如何解除绑定办税员
国际货运承揽业协会联合会
国际贸易中心
国际贸易仲裁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组织
国际贸易组织哈瓦那宪章
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国际资本市场
国际路运公约
国际运河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
国际通信卫星组织业务协定
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协定
国际通信卫星组织特权、免除和豁免议定书
国际通航水道制度公约和规约
国际道德
国际避税与逃税
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协定
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铁路联盟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21 1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