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是否有额外的要求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是否有额外的要求 伤者处于停工留薪期时,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以改变,支付的频率为按月支付,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因此,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跟职工受伤之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没有区别。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工伤赔偿协议书应该写明下列内容: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原因、事故的发生经过;当事人协议的赔偿项目、标准、数额;以及各当事人的签名、盖章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三、申请工伤伤残赔偿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工伤赔偿的申请期限一般是30日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用人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引起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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