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值得注意的是,商品的气味、音响等,目前在我国尚不能被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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