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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几年拿房产证
释义   一、拆迁房几年拿房产证
    拆迁房5年拿房产证,拆迁安置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拆迁房有购房合同吗
    拆迁房没有购房合同。拆迁房是被拆迁对象,在政府征收协商补偿时,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的补偿。拆迁房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取得,不是通过购买取得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购房合同。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网提醒您,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三、拆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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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9: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