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
| 释义 | 随着国家经济文化的逐步发展,不仅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日益重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侵权也特别关注,并以此来维护自身利益。假冒注册商标罪即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并且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下文将对此进行解释。 一、假冒商标罪的处罚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商标罪立案标准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2、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3、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四)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高检发研字(1993)1号文件印发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三、商标保护期限: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立案标准以及商标保护期限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了解法律,才能利用它对我们自身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或者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站上的律师,相信他们会给您提供很好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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