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和特征
释义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象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
随便看
公司注销行驶证怎么补
工伤调解书要注意什么
采矿权价款如何摊销
山林被征用补偿标准
备案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签的是空白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牧场补偿标准
拆迁杨树补偿标准
非法采矿罪罚金一般判多少
建筑工程安装税率是多少
装修不按时交工怎么赔偿
商铺征迁补偿标准
版权问题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开始装修
合同制教师能不能续聘
邻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
不续签合同补偿金怎样算
逮捕后的侦查期会提前结束吗
不退首付款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期限
以前的劳动合同需要保留吗
验资报告哪个机构办
摔倒属于什么事故类别
开除员工赔偿上限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库暂行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生产合作社标准章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粮食合作社简章》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号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2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七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八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苏维埃建设的重要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8 11: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