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员工患有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释义
根据卫生部(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第4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按《职业病诊断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病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的职业病医院确定或作出诊断。
职业病一经确诊后,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在患者治疗和休养期间,以及医疗后被确定为残废或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均按现行因工待遇处理。
随便看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开设赌场罪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开设赌场被抓后如何辩护
如果没有驾驶证是否可以买车保险
没有驾驶证可以买车上牌吗
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争议的特点
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简易处理
劳务派遣算劳务关系吗
劳动派遣中用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工伤复发治疗怎样处理
工伤复发治疗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复发待遇有哪些
个人欠款如何诉讼
股权重组的税务处理
特殊重组税务处理条件
婚后个人所欠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劳动仲裁结果不公可以向哪些部门申诉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违反约定怎样解除
劳务费合同印花税
过错方起诉离婚
过错方提出离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转移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取证
苏美尔亲属法
苏美尔法典
苏联1924年宪法
苏联1936年宪法
苏联1977年宪法
苏联——统一的联盟国家
苏联人民代表
苏联人民代表大会
苏联人民法院
苏联其他中央国家管理机关
苏联内务机关
苏联内务机关系统
苏联内务部的侦查机关
苏联内部劳动规则
苏联内阁
苏联军事检察院
苏联军事法庭系统
苏联副总统
苏联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
苏联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苏联劳动合同制度
苏联及各加盟共和国法院组织立法纲要
苏联司法机关
苏联司法部的结构
苏联司法部的职能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23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