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死亡赔偿跟认定书有没有关系 交通死亡赔偿与认定书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1.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法院赔偿责任的划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2.无相反证据或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直接有效地影响法院审理判决。 3.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4.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二、无责任时的赔偿规则 1.当交通事故中双方均为机动车,或者均为非机动车、行人时,无责任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即使机动车一方被认定无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 这一规定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责任分配原则。  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1.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主要依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综合确定。 2.而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些规定同样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复杂,了解这些规则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如有法律疑问,不妨点击“立即咨询”,让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