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怎样办理房屋过户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怎样办理房屋过户 民法典中办理房屋过户如下: 1.售房者要配合购房者进行产权调查; 2.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等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价格,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帮购房者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领证。 二、民法典房产过户是否要先办理房产证 民法典房产过户是要先办理房产证的,办理产权登记后,所有人可以过户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产过户手续须注意事项: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法律网提醒您,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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