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房子没过户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买的房子没过户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办理 买房子没过户被法院执行购房者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进行确权。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购房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买的房子没过户被法院执行的时间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要在6个月内完成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三、买的房子没过户被法院执行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房子不过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为:执行员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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