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进行的流程如下: 1.由办案人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鉴定委托申请书,并送到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收到鉴定申请之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进行依法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达当事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二、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 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 三、交通事故鉴定车损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的车损应按照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