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地点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如从事远洋运输的职工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要求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确实难以做到等情形。
随便看
维权也需适度
两人合伙做工程口头协议有效吗
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腰椎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孩子的保险可以贷款吗
父母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婚后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
听力二级是残疾吗
鉴定耳朵残疾需做哪些检查
耳朵残疾怎样评定
耳朵残疾一级有什么补助么
鉴定耳朵残疾在什么地方
非法特有毒品罪什么时候才能判
公司财产险交多少
公司财产险需要什么
公司财产险是什么意思
坐出租车受伤了谁负责
分公司倒闭可以调动工作地点吗
恶意传播什么罪
公司要清算什么时候赔偿
公司出资方式有几种
广东省禽、畜委托养殖合同
合作养殖合同
两人合伙养殖合同怎么写
农副产品买卖合同范本格式
晋冀鲁豫边区村政权组织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村政权选举暂行条例草案
晋冀鲁豫边区林木保护法
晋冀鲁豫边区民事诉讼上诉须知
晋冀鲁豫边区民事诉讼上诉须知
晋冀鲁豫边区汉奸财产没收处理暂行办法
晋冀鲁豫边区破坏土地改革治罪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违警处罚暂行办法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执行核案新决定的命令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
晋北自治政府
晋察冀边区《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制裁问题》的布告
晋察冀边区优待技术人员暂行办法
晋察冀边区修正处理汉奸财产办法
晋察冀边区公安局暂行条例
晋察冀边区兴修农田水利条例
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晋察冀边区区政会议组织大纲
晋察冀边区区村镇公所组织法暨区长、村长、镇长、闾邻长选举法
晋察冀边区县佐公署组织章程
晋察冀边区县佐公署组织章程
晋察冀边区县区村暂行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县区村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县区村组织条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22 14: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