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问:我司是商贸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请问2008年我司全年销售额是159万元,国税是否会把我司转为一般纳税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2008年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必须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 责任编辑: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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