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期限 |
| 释义 |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有什么期限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相关法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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