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
释义 | ![]() 一、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这时,双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二、如果借款人的财产都已经转移了,该怎么办? 如果在知悉或到法院起诉前,借款人已经将其名下财产恶意转移了的,只要有证据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转移。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撤销转移行为的,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同时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要是发现借款人不想还钱或出现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最好及时与其沟通处理,或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确定是否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撤销财产转移等措施。 三、相关法律依据 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零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零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零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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