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
释义 | 导读:根据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离婚程序。《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事实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 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2、你们签署离婚协议(xieyi)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3、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一并处理; 4、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相关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xieyi)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财产分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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