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 |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 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的办法是: 1.施工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赔偿; 2.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业主合法终止施工合同的情形 1.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 随便看 |
- 棚改拆迁补偿“去货币化”是真的吗
- 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什么时候维权合适
- 征地拆迁,靠什么提高拆迁补偿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低怎么提高
- 征地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系么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 私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 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 农村拆迁补偿,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吗
-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是怎样的
-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 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 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
- 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有拆迁补偿款吗
- 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吗,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 除了抢种抢建,还有什么方法能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 不服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可重复申请行政复议吗
- 无视立案处理继续顶风抢建,这样违建有什么结果
- 遇到电力公司协助断电逼迁,如何维权
- 招商引资时修建的厂房,被当做大棚房,没有拆迁补偿怎么办
- 拆迁补偿安置面积与户口有关吗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 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 中国人民救国会
- 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章程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
-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 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 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