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何法律规定要求 |
释义 | 一、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何法律规定要求 签订有效电子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各方当事人已经经过实名认证; 2.签名属于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3.意思表示真实; 4.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电子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区别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 传统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 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别,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 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在由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形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传统合同中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 5.电子合同的履行和支付较传统合同复杂; 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主要是电子支付方式采用后引起的一些变化,在信息产品交易中,订约、交付和支付都可能在网上完成,会对合同履行有重大影响。 ![]() 三、电子合同签订地如何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签合同的地点根据合同的形式确定,书面合同的签合同地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上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的地点;如果是电子合同的,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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