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解决途经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采用行政强制手段为主,司法救济手段为辅的纠纷解决途经。首先,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解属于强制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其次,行政机关可以强行指定当事人预付医疗费用,当事人不执行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第三,行政调解还是司法途经的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取消了过去用行政强制手段解决纠纷的办法,变为以司法救济手段为主要途经的纠纷解决机制。取消了行政调解前置程序和行政强制调解制度;不再授予公安机关强行指定当事人预付医疗费用等承担民事责任和不执行可以采取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等强制措施的权力,公安机关只有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弱化行政调解功能,允许当事人“私了”,行政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请求才能提起,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仍归司法管辖。 如需咨询更多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请进入交通事故赔偿律师频道
|
随便看 |
- 租期内营业房拆迁,怎么补偿
- 营业房拆迁时,置换公摊面积怎么计算
- 违建的房屋罚款之后就是合法的了吗
- 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 租的营业房遇到拆迁,我能拿到哪些补偿呢
- 房屋拆迁中,营业房获得全额补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以下没有证件的房屋不是违建,别再被拆迁方忽悠了
- 住宅改为营业房,遇到拆迁该如何补偿
- 违建拆迁,究竟怎么拆才合法
- 营业房拆迁补偿比普通房屋拆迁补偿多多少
- 营业房拆迁时,按照住宅标准补偿是否合理
-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有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吗
- 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屋才不会后悔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 拆迁安置补偿没有谈拢,拆迁方可以强制拆房吗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按人口算还是按实际面积算
- 房屋拆迁补偿包含哪些内容
- 二手房拆迁费怎么补
- 拆迁房房产证改名字怎么办理
- “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计算及其流程是什么
- 拆迁安置时,村集体获得的赔偿如何分配
- 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 房屋拆迁安置有哪些方式
- 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提高补偿
- 房屋拆迁了,但是一直不给安置,该如何维权
- 关于彼得堡工人选民团的选举结果
- 关于彼得格勒地方自治机关选举的总结
- 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
- 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
- 关于律师承办案件可向正在预审期间的被告人调查案
- 关于德国的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致“每日新闻”编辑)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执行《人民法庭工作试行办法(草案)》的通知
- 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 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 关于报送死刑复核案件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 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用的暂行规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条例的决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
- 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
- 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
- 关于授权深圳市制定法规和规章的决定
-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 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本总结
- 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办法
- 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 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
- 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