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租人死亡,租赁户名是否可以变更
释义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随便看
争先恐后取消限购所在为何
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的财物能否要回
法律是如何规定贩毒罪的
自家安装摄像头拍到婚外情证据能采纳吗
征地制度未来的方向如何走
离婚损害赔偿提起该请求需什么条件
农村房产应该有哪些合法证件
妻子如果有外遇如何取证
不能成为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第三者受法律保护吗
管制刑的刑期有多少天
如何能认定为离婚损害赔偿
管制刑是什么
分手承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因婚外情导致离婚能否多分财产
杭州居住的房屋出问题了如何处理
婚姻中哪些过错可要求赔偿
婚外情取证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注册国内公司与注册香港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哪方能请求离婚精神赔偿
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离婚过错方的指的是哪些人
注册香港公司对于做贸易的好处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吗
执法
执法
执法人员行为守则
执法原情
执法必严
执行中发现新罪、漏罪的追诉程序
执行中止
执行人员
执行令
执行关贸总协定第7条的协议
执行员
执行和解
执行回访
执行回转
执行委员会
执行对象
执行局
执行庭
执行异议
执行引渡
执行当事人
执行承担
执行担保
执行拘传
执行措施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21 8: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