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租人死亡,租赁户名是否可以变更
释义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随便看
承包商分包交保证金吗
什么公司需要商标
更换户口地址了驾驶证怎么办
门坏了归物业管吗
得了乳腺癌学校能辞退吗
网上追逃什么意思
条款无效的条件
网上的托犯法吗
物业有哪些方面
结案后网上追逃可以撤销吗
学校是否有权强制实习
私人业主拖欠工钱怎么要
商标不分割要延迟多久公告
更换户口地址,身份证号会变吗?
如何去工商局领取公司执照
无权处分的条件
增资怎么做工商变更备案
诈骗网上追逃如何撤销
孕妇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公司员工可以申请自己的专利吗
物业退押金吗
协议未履行能否针对协议诉讼
寄递假烟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多少钱
拍卖保证金退到哪
特别咨商地位
特别国际裁判管辖权
特别外交信使
特别多数制
特别婚姻法
特别履行
特别市组织法
特别提款权
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特别条约
特别检察厅
特别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特别法庭
特别程序
特别立法机关
特别紧急条例
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法的创制
特别行政区的法
特别诉讼
特别诉讼代理
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10 5: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