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涉他合同的特点
释义
涉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其特点是:
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
2、涉他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
3、涉他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4、在涉他合同中,他人对合同为其设定的债权有接受或拒绝的权利。在接受时,该他人就是债权人;在拒绝时,合同所设之债权则由缔约人自己行使。
随便看
没有合格证工商局可以处罚多少
印花税是什么意思
轻微肇事逃逸私了后的处罚
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新交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问答
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本人吗
买卖二手车位过户流程
买卖二手车过户费用谁承担
婚姻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2022
本案当事人可否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开发商预售房造假蒙客户 被判双倍返还购房款
一起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民商案件
常见“造假”证据的应对策略有哪些?
离婚案如何证明分居满2年
夫妻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网上能查到吗
分居如何才能取证
离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规定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什么时候交履约保证金
买卖二手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今年村选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县议会改选与县议会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执行问题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村选举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准备阶段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特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之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大纲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银行实业放款简章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晋律
晋政辑要
晋绥边区县议会组织条例
晋绥边区县议会选举条例
晋绥边区参议会选举条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9/25 17: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