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二审歪曲证人证言再审可不可以作为新证据 |
| 释义 |
二审歪曲证人证言再审可不可以作为新证据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一审的时候对证人证言进行故意歪曲的,有证据证明证据是虚假的,可以作为新的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二审歪曲证人证言再审可不可以作为新证据”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一审的时候对证人证言进行故意歪曲的,有证据证明证据是虚假的,可以作为新的证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 随便看 |
- 施工方不配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能要求索偿吗
- 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之间有什么联系
- 工程变更导致的损失怎么办
- 建筑工程“包死价”,在发生工程变更事宜时能否要求赔偿
- 工程变更怎样索赔
- 拖延工期如何索赔
- 房子装修遭延期业主可要求施工方赔偿违约金吗
- 工程承包的方式不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 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能要求赔偿吗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变更,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 建设单位违约,施工方索赔时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资料
- 工程变更致使承包人损失的,该怎样理赔
- 工程变更提出的索赔需要什么证据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逾期竣工的,发包人能否要求赔偿工期拖延损失
- 在哪些情况下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可以提出理赔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停工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工期拖延索赔事项有哪些
- 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 工程停工索赔有时间限制吗,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 施工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要承担哪些责任
- 工程变更索赔的含义是什么
- 施工方违约,发包人该怎么办
- 因暴雨水浸造成的停工,应怎样处理赔偿事宜
- 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形有哪些
- 传唤
- 传唤状
- 传承
- 传来证据
- 传来证据
- 传染病防治管理之诉
- 传用惑众
- 传票
- 传票、通知书的送达
- 传票、通知书送达
- 传票送达
- 传统外交
- 传统法学
- 传覆
- 传讯
- 传闻律
- 传闻证据
- 传闻证据法则
- 传食律
- 伤
- 伤亡事故
- 伤亡事故处理
- 伤亡事故报告
-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
- 伤亡事故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