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活动
释义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便看
旅游消费合同
国庆旅游合同纠纷
旅游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道路运输证过户需要些什么手续
交通事故顶包怎么举报
交通事故顶包怎么罚
国有企业房产转让手续有哪些
公司房产怎么转让给个人
父母房产转让手续怎么办
企业转让房产交什么税
论居民身份证的查验和扣押制度
公安机关有权随意查验公民身份证吗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处罚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处罚
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打架颅骨骨折算几级
骨颈骨折算几级交通事故伤残
房产中介费包括什么服务内容
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会受理
强制执行只能执行本人名下财产吗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么处理
老年再婚婚前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程序的增设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德国国民劳动秩序法
德国国社党刑法觉书
德国外债仲裁案
德国女工分娩前后雇佣法
德国学徒培训制度
德国实证主义法学
德国客体程序
德国宪法法院
德国少年犯程序
德国州议会
德国帝国议会
德国庭审预备程序
德国强制卡特尔法
德国总理府
德国成人教育
德国改造法
德国政党制度
德国政府
德国政府各部
德国政府总理
德国文官制度
德国暴行的宣言
德国未成年工保护法
德国检察机构
德国残疾及老年保险法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0 22: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