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活动
释义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便看
广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
私募基金募集打款流程,打款之后的手续有哪些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猥亵罪怎么缓刑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金来源有哪些
肥东县信息公开办法
缓刑书怎么写
判了缓刑多久放出来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
私募基金是否公布月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的内容是什么?
环境污染缓刑怎么判罚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私募基金自融的危害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规定是怎样的
判缓刑的公务员工资怎么开
行政信息公开法有哪些内容?
私募基金外包开展的条件是什么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
缓刑人员考验期满后怎么办手续
交通事故至伤怎么处理?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判刑一个月缓刑怎么判
敌意扣船
敌方财产
敌船
敌货
敌鼠钠盐中毒
敏基埃和艾克里荷斯案
救助报酬
救济
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救济金
敕
敕
敕
敕书
敕令
敕任议员
敕命
教人诳告
教令
教会基金仲裁案
教会法
教会法
教会法学派
教会法院
教务纪略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5 4: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