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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产可否构成侵占罪
释义
    想必大家在生活中或多或少见过他人取得自己的利益而然他人遭受损失,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实际上这就是不当得利。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产可否构成侵占罪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产可否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侵占罪:是指《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
    
    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但不当得利的性质如何,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行为。其中,就受益人所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而言,系基于当事人本人的财产取得行为所致,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即受益人的行为所致,与其本人的行为无关,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二、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的关于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产可否构成侵占罪的法律内容,综上所述,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相关的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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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6: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