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
释义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随便看
客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商标的国际保护期限
商业贷款买房条件
村民拦车不让动工犯法吗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
医院有权利不让去规培吗
合租是跟谁写合同
营业执照经营有地区限制吗
销售假药罚款由原来的多少提升到现在的多少
换岗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销售假药罚款怎么处理
离婚起诉律师费如何付
食品经销合同书样本
企业破产重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故意毁坏房屋赔偿标准
按揭合同可以补办吗
企业字号异议的如何答辩
商标无法注册情形
公司地址不变更会怎样
医疗事故罪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吗
业主个人可以解除物业合同吗
医保卡补办需要本人吗
交通肇事行政与刑事怎么区分
发生交通事故会扣行驶证吗
公司搬地址需要报备工商局么
法学的科学性
法学的经济分析研究方法
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
法学的职能
法学的规范分析研究方法
法学的认识职能
法学的阐释功能
法学的阶级性
法学的预测功能
法学盛衰说
法学研究
法学研究的一般科学方法
法学研究的专门法律方法
法学研究的价值方法
法学研究的哲学方法
法学研究的方法论
法学研究的特殊科学方法
法学研究的系统方法
法学研究的还原法
法学边缘学科
法学通论
法学门类
法官
法官
法官和陪审团的职权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4 8: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