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法有司法解释吗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法有司法解释吗 有,为了让合伙企业法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合伙企业法做出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 ![]() 二、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 1、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伙企业法有司法解释吗的内容,关于合伙企业法是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在合伙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一旦出现违法经营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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