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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释义
    摘要: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一、如何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1、生活需求法
    根据当地维持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务列出清单,根据市场价计算需多少现金,此金额即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2、国际贫困标准法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把社会平均收入的50%到60%作为贫困线。
    3、生活形态法
    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选出若干剥夺指标,即被舍弃的方式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及被调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及消费收入,得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4、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法是根据恩格尔定律得出的方法,统计学家恩格尔在大量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家庭收入越高,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越小,反之则相反。国际社会一般把食品支出占家庭支出的60%作为贫困线,得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救助标准。
    二、如何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办法:
    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员,由申请人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区,要向其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区居。
    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流程: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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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13: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