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
| 释义 |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5方面: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合理费用。 
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环境污染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的法律知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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