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释义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
紧急避险
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随便看
离婚期间冻结财产吗
合同违约能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人骨折赔偿不起咋办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是什么意思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民法典平等自愿原则规定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需开收据吗
欠款一直催收着是否有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没定责车可以放行吗
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重伤一人判刑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利
交通事故死人谅解书的钱谁出
家暴儿子打母亲犯法吗
再审案件能否再提出诉讼时效
没有办结婚手续孩子抚养权归哪方
有交通事故可以审车吗
儿子打母亲怎么办
财产继承起诉状怎么写
夫妻之间婚内协议书怎么写有法律效果
独资企业能给法人担保吗
交通事故得到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银行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
婚姻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
把别人照片发网上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国家消亡
国家疆界
国家登记册
国家的产生
国家的刑事责任
国家的基本义务
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消亡
国家的起源
国家监督
国家称号
国家立法
国家等级
国家管理形式
国家管理形式
国家管辖范围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
国家管辖豁免
国家类型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统治方式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9 22: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