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释义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
紧急避险
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随便看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试用期有高温费吗?
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聚众哄抢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温费不发放超过两年时间可以要回吗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最高量刑是多少?
宁波高温费什么时候发?
认罪认罚速裁递交材料有什么作用?
广西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非法集资多少判死刑罪?
浙江温州高温费哪几个月?
法院开庭认罪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如实供述认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应该怎么来计算双倍工资
对于死不认罪的情形怎么处理?
浙江高温费2020有哪些规定
法庭不认罪的情形怎么处置?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认罪认罚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四川高温补助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认罪认罚法院如何审理?
清明节法定假日是怎么设定的
法院认罪悔过对犯人有哪些好处?
工资约定不明确要怎么办
拒不认罪有好处吗?怎么办?
程序委员会
程序意义上的诉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程序权利
程序法
程序法
程序法学
程序法的经济分析
程序的自然法和实体的自然法
程序自然法和实体自然法
程序规则
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
程序适用法院地法原则
程式审判
程式诉讼程序
程荣斌
程限
税收征收管理之诉
税收法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管辖权
税收饶让
税率
稳定性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30 10: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