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行纪人保管义务规定的分析 |
| 释义 |
对行纪人保管义务规定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本条是对行纪人保管义务的规定。 行纪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其为有偿合同,行纪人对于自己为委托人购进或者出售的物品,妥善保管委托物应当是行纪人履行义务的一项重要义务。其具体实施应以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进行保管。许多国家法律均要求“行纪人应当以普通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 寄售商品通常以积压商品、旧物品等居多,由此行纪人有义务尽心尽力尽职地妥善保管好,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损坏灭失、缺少、变质、污染的,行纪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行纪人能证明其已经尽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对于灭失、毁损的财物,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物品本身的自然损耗等不可归责于行纪人的事由造成损失,行纪人可以免除责任,由委托人自己承担损失。如果委托人对财物有特别指示,如委托人支付投保费,请行纪人代委托人投保财物保险,行纪人没有投保保险的,其损失的责任理应由行纪人承担。但行纪人在既无约定又无指示的情况下,对其占有的财物投保保险,如果其保险是为了保险人的利益且不违反委托人明示或可推定的意思,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保险费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
| 随便看 |
- 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不认可怎么办
- 征收补偿决定内容违法,我们该怎么办
-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政府是单方决定吗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没有参与听证,违法吗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有联系吗
- 拆迁时,听证程序在什么时候最有用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 在企业征收过程中,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进行维权
- 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进行征收维权
- 农村土地征收中所谓的“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什么
-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有什么作用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 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究竟是咋补偿的
- 政府征地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一户多宅能拿吗
- 农村土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 农村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 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助费,应发给哪些人
- 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 房屋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该如何维权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您是怎么做的
- 法和习惯
- 法和亲密性
- 法和冲突
- 法和分层
- 法和分工
- 法和整合
- 法和文化
- 法和社会
- 法和社会组织
- 法和社会结构
- 法哲学
- 法哲学中的实践论问题
- 法哲学中的认识论问题
- 法哲学原理
- 法哲学原理
- 法国1791年宪法
- 法国1791年宪法
- 法国1793年宪法
- 法国1795年宪法
- 法国1799年宪法
- 法国1814年宪法
- 法国1848年宪法
- 法国1852年宪法
- 法国1875年宪法
- 法国1946年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