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指定管辖
释义
行政诉讼中的指定管辖,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决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分别规定了指定管辖的两种情况:
(1)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引起的指定管辖。
随便看
交通肇事肋骨断了赔偿多少钱
做刑事无罪辩护有什么条件?
交通肇事方一直不出现怎么办
对刑事案件做民事辩护可行性大吗?
危险驾驶罪加肇事逃逸罪可判几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过失犯罪记录可以考教师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尾随跟踪有罪吗
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偷家里的8万钱算犯法吗
关于未成年人律师辩护意见内容有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
重大事故逃逸致人员死亡怎么处罚
强制侮辱罪罪轻辩护意见内容怎样?
刑事案件中犯人自我辩护可以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
过失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在案件当中律师怎么辩护
肇事逃逸造成轻微伤如何处罚
个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过失犯罪可以是继续犯吗
累犯辩护意见词怎么写?
对方交通逃逸怎么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
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标的恒定
诉讼标的物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诉讼案件
诉讼法
诉讼法
诉讼法学
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的变更
诉讼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诉讼社会学
诉讼程序
诉讼管辖权
诉讼系属
诉讼系属
诉讼终止
诉讼终止
诉讼终结
诉讼职能
诉讼能力
诉讼能力准据法
诉讼行为
诉讼行为之瑕疵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2 10: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