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损坏公共财物逃逸算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驾车损坏公共财物的,就是造成了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如果直接逃逸的话,当然构成肇事逃逸。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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