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法院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 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 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方式; 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 ![]()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三、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所谓医疗纠纷,就是对于一个医疗后果,医生、患者双方发生了认知上的差别,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以来,医疗纠纷产生的数量增加,性质相对恶化,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医生被打、被杀先例很多,患者向医院的索赔额暴涨,不得不引起医疗单位的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防范理论。医疗纠纷的产生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原因: 1、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与临床医生维权意识的相对薄弱。 2、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由以前的公费医疗,变更为现在的自费看病,直接与患者的切身利益挂钩。 3、医生、护士及工作人员的态度。 4、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 5、医院综合管理的能力。 6、患者和家属的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过高。 7、医生与家属对病情的延误。 8、医生、患者的信任关系被严重破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如何进行证据保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据在诉讼中是十分重要的,要是遇到证据可能损毁的话,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否则的话最后的判决可能对自己不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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