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的情况
释义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随便看
自愿送收养手续咋办
伤人重伤二级判多少年
不同意动迁还能被起诉吗
动迁不签字可以强拆吗
丈夫婚前财产妻子能继承吗
动迁商户没有营业执照给补偿吗?
私家车7坐超2人怎么处罚
轻伤二级协商好赔偿还判刑吗
商住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公司倒闭了商标还能用么
工厂签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理吗
恶意偷逃税款怎么处罚
广告安装税率是多少钱
重伤一级二级哪个重
工厂拖工资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
商业用地使用权最高多少年
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
儿子不抚养母亲有继承权吗
重伤一级二级哪个严重
工地手骨折一般怎么赔偿
申报债权有时间一般多久
无固定劳动合同和固定劳动合同的区别
同居财产纠纷起诉期是多久
个体户未注销 法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清算资产处置程序
死刑核准权
死刑核准程序
死刑核准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
死后伤
死后分娩
死后血液凝固
死因裁判庭
死缓判决的执行
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
死缓核准权
殊死
残又称“残废”。
残废审查委员会
残效期
残疾人国际协会
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权利宣言
残疾人社会保险
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
殖民国家
殖民地
殖民地保留条款
殖民地国家
殖民地条款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9/25 6: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