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回权的行使必须以破产管理人为相对人
释义
取回权的行使不通过破产程序,但必须以破产程序为相对人。
破产管理人误将不属于破产人的其他人财产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事实上已构成对他人财产的“善意侵权”,但此时对该财产的管理处分权仍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对破产管理人清偿,所以无需通过破产程序。
法律网为您推荐与破产财产
随便看
法院起诉还钱破产怎么办
公司上市条件
卖三无产品投诉会管吗
收到三无产品怎么投诉
出售三无产品如何投诉
资产重组的政策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公司资产重组每个月都要发公告吗
资产重组的法律问题
资产重组的模式
资产重组应遵循的原则
资产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资产重组可分为哪些类型
资产重组的作用和方式有哪些
清算期间能出售公司资产吗
公司资产是否属于法人
福利院领养孩子程序
收养福利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调审分离制度之探析
刑事审判监督中存在哪些问题?
刑事审判监督的内容
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
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企业破产后破产前的协议有效吗
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
设立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公约
设立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决定
设誓
证书贷付
证人
证人
证人制度
证人宣誓
证人扣押
证人拒绝作证权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
证人资格
证人资格
证人酬金
证实条款,
证左
证据
证据
证据
证据不足
证据不足
证据事实
证据事实的排除法则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9 20: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