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有房屋
释义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随便看
个人买的股票可以银行抵押吗
土地抵押的楼盘能网签吗
开发商土地抵押能办按揭吗
抵押贷款对流水要求高吗
房管局办抵押登记要户口本吗
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车辆抵押给私人了还能保全吗
40年公寓能抵押贷款吗
开发商在建抵押的房子能预售吗
开发商能将预售房抵押吗
抵押可以委托别人签字吗
是否可对未来债务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给第三方吗
抵押权能否变更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
学校收学费的权利可以抵押吗
民法典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
判决后抵押担保执行有时效吗
国有资产能否做抵押担保
船舶能抵押给个人吗
机动车转让、抵押或者报废,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有哪些
汽车抵押贷款程序有哪些
抵押的车被转让了怎样取回
船舶抵押物如何变现
东三省事宜条约
东与西方法
东乡族
东京公约
东京回合
东京审判
东京宣言
东京规则
东北人民政府
东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
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
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试行细则
东北各省市(特别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
东北各省市(特别市)行政联合办事处组织大纲
东北各省市(特别市)行政联合办事处组织大纲
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
东北大行政区
东北大西洋渔业公约
东北行政委员会
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各级司法机构改为人民法院的通令
东北解放区交通肇事犯罪处罚暂行条例
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
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
东南亚中立化宣言
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修正本)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8 17: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