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离婚后发生的子女抚养问题的函
释义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法民二字第514号函请示关于日籍妇女林枫叶与我国公民王秉珍为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争执的处理办法,作如下答复:
一、林枫叶与王秉珍所生之男孩小石,年方三岁,尚在哺乳期间,依据我国婚姻法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可由其母亲抚养,如林枫叶回日本,亦可准其将孩子带走。
二、(略)
三、孩子是中国公民,出境时应由当地公安机关发给中国人出国证明书。
随便看
老人去世后养女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二婚可以分原先财产吗
妻子个人房产谁有继承权?
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后我有份吗
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相关问题
视频口头遗嘱算不算合法的遗嘱
离了婚财产还能分吗
亲戚对于父母的遗产不签字怎么办?
富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农村老人去世后女的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房贷如何还
人身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房屋交付后质量出问题如何维权
老人立好遗嘱什么时候开始继承
收养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的财产吗
承包关系是不是属于隶属性质的劳动关系
二婚结婚几年可以分老公的财产
公民的养老保险是遗产吗?
遗嘱写错字可以修改吗?
公司与他人承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继承份额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给对方父母交的房贷如何处理
只有使用权房如何继承的?
仲裁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苏维埃劳动法科学
苏维埃国际法
苏维埃土地法
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
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
苏维埃政权和妇女的地位
苏维埃政权成立两周年
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苏维埃暂行选举法
苏维埃暂行选举法
苏维埃检察制度
苏维埃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苏维埃民警局及其结构
苏维埃法院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个体劳动活动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企业、联合公司和组织纳税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信仰自由和宗教组织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第125条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全民投票(苏联全民公决)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出版和其他大众新闻媒介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分阶段废除独身男女公民税和少子女税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加重侵犯公民民族平等和暴力破坏苏联领土统一行为的责任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向法院控告国家管理机关和公职人员损害公民权利不法行为程序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外国公民在苏联法律地位的法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9 2: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