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医疗举证倒置】“举证倒置”损害医生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称,应立即取消医疗举证倒置,因为其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与患者双方的利益。     王某副部长亦回应,“医疗举证倒置”带来的负面效应已渐凸现,要不要取消,相关部门现在必须认真讨论。     他指出,医疗举证倒置就是一种法律上的“疑罪从有”。只要患者告了医生,先假定医生是有过错的甚至有罪的,医方必须找出可靠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才能洗脱罪名。这跟法律上已普遍采用的“疑罪从无”原则相违背。     孙某称,医疗举证倒置不合逻辑。“医疗行为”都会有“损害结果”。如:打针要刺破皮肤,屁股会痛;吃药会口苦、恶心,还可能过敏……还有,任何病人在医院死亡,一定会经过医生护士的抢救,在“医疗行为”后才会被宣布死亡。如果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证明,结论一定是“有因果关系”。     钟某说,应立法取消“医疗举证倒置”。另外鉴于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国家应尽快发展医疗保险事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责任风险建立保险制度,让医务人员放下时刻可能成为被告的包袱,使医务人员能够安心救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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