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超经营范围的处罚 |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工商机关核准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登记核准。超范围经营是指经营主体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那么,超经营范围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超经营范围的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超经营范围的相关法规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2、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3、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此外,《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超范围经营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 公司在经营的时候要严格根据在注册登记是填写的经营范围,一旦超出了经营范围进行业务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处罚。超经营范围的处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大家对超经营范围的处罚还有什么不懂之处,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拓展阅读
-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
- 直销有多大的危害
- 哪些法律规定了超载
|
| 随便看 |
- 在家养鱼,鱼塘突然被征收了,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 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
- 承包地遇到政府征地怎么写协议书
- 企业因政府征地关门,员工能获得赔偿吗
- 哪些部门有权成为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主体
- 模拟拆迁可以拒绝吗
- 遇到模拟拆迁,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 以航拍图决定征收补偿,真的合理吗
- 什么是模拟拆迁,有什么利弊
- 模拟拆迁应该是什么程序
- 林地被征收后,除了林地补偿费还有什么补贴
- 征收方“少批多占”村民土地如何辨别其中套路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你知道的信息都是正确的吗
- 林地征收补偿归个人还是集体
-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 2020年农村荒山荒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 农村荒山荒地征收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 土地征收补偿中如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 荒山荒地被征收,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吗
- 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步骤是什么
- 集体土地征收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 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动集体土地,可以吗
- 遇到宾馆征收拆迁时,应该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
- 巴西1946年宪法
- 巴西1967年宪法
- 巴西1969年宪法
- 巴西债券案
- 巴西宪法
- 巴西政党制度
- 巴西民法典
- 巴西联邦共和国国徽
- 巴西联邦共和国国旗
- 巴西联邦共和国国歌
- 巴西联邦共和国首都
- 巴豆中毒
- 巴迪旺
- 巴里莱
- 巴黎公社
- 巴黎公社
- 巴黎公社关于废除公职人员高薪的法令
- 巴黎公社原则
- 巴黎公社撤销常备军代之以人民武装的法令
- 巴黎公社普选制
- 巴黎公社民主制
- 巴黎公社的工资原则
- 巴黎公社薪金制
- 巴黎公社起诉陪审团条例
- 巴黎公约
|